故宮博物院內有人拍攝人體藝術照的消息一經媒體報道便引發社會廣泛關注。6月1日,故宮方面發布相關說明表示,坐在文物建筑螭首上進行拍照,違反了社會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嚴重影響了故宮應有的文化氛圍,應當受到全社會的譴責。的確,在既是世界文化遺產又是世界著名博物館的故宮公開進行如此攝影行為,特別是坐在螭首上拍攝所謂的人體藝術照,不僅是對文化身份極為特殊的故宮的一種大不敬,更是對文物本身和文化遺產尊嚴的破壞。而且,從人體藝術攝影本身來說,以故宮作為陪襯或背景,只能說這位攝影師要么是存心借此來炒作自己,要么不過是個人體藝術攝影的門外漢。
令人不解的是,該攝影師日前與媒體談到自己此舉是否會面臨法律與道德風險時竟然表示,在旅游景區拍攝人體藝術照早就不是什么新鮮事,自己的創作沒有冒犯到任何人。誠然,近些年,在一些所謂的先鋒藝術、行為藝術思潮影響和商業利益的驅使下,旅游景區拍攝人體藝術照的場景時有所見,表面看來是人體藝術攝影正在逐步向民眾揭開神秘的面紗,實際上更多的則是把人體攝影藝術捆綁于景區炒作上,讓其以一種產業的姿態出現,“觀光”裸體的游客多了,景區火爆了,然而,當人體藝術逐漸變成了商家炒作的載體,成為了噱頭時,其剩下的,恐怕只有“人體” ,而沒有了“藝術” 。再者,故宮豈是一般的旅游景區。絕無僅有的獨特藏品加上世界上規模最大、保存最完整的紫禁城木結構宮殿建筑群,讓故宮一直被視為中華民族的驕傲和全人類的珍貴文化遺產。由此來看,這位攝影師的自我辯解恐怕就毫無說服力可言。一方面,把故宮與一般的旅游景區相提并論,體現的是他在認識故宮方面的空白;另一方面,人體藝術攝影是一個現代才出現的藝術概念,而故宮則是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象征,把兩種格調截然不同的事物刻意或者故意聯系在一起,其結果是讓拍攝者賺足了眼球,卻偏離了人體藝術攝影本身,更讓故宮就此遭受不白之冤。
顧名思義,所謂人體藝術攝影指的就是攝影師通過對裸體人像的描繪,在對人體進行審美的基礎上,充分揭示人的本質屬性的攝影創作過程。換句話說,人體藝術攝影是一種高雅藝術,并且不是大眾藝術,正因如此,人體藝術攝影對拍攝者的素養和專業攝影技術具有很高的要求。而且從人體藝術攝影總體技術手段上看,無論是19世紀末期,還是進入20世紀20年代以后,乃至當下,真正的人體藝術攝影注重的還是憑借一種古典的、畫意的氛圍和朦朧的方式。但從目前人體藝術攝影的整體情況來看,有些所謂的人體藝術攝影真的很難將其歸為藝術創作的范疇。有人說,從象牙塔走向商業領域,是所有藝術門類的必然,人體藝術攝影恐怕是最后的“藝術貴族”了。可是就目前人體藝術攝影與各種商業行為和個人炒作行為密切聯系的現實情況來看,這個最后的“藝術貴族”似乎也要消失了。
購買一套差不多的設備,租來一個愿意為藝術獻身的模特,找個人流量大的空間,這是現在很多從事人體藝術攝影者的基本套路。為什么一向被視為頗具幾分神秘和高雅的藝術創作,在很多人身上變得如此簡單?原因其實也很簡單,因為他們真正追求的是通過人體藝術攝影賺取眼球的過程,因為他們要的就是炒作,要的就是轟動,要的就是出名,而不是拍出來的照片怎么樣。更有甚者,少數人為了謀取錢財,將原本屬于藝術創作范疇的人體藝術攝影變成了淫穢色情表演。所以,在目前人體藝術攝影亂象叢生的背景下,出現把人體藝術攝影搬到故宮的場景也就不足為奇了。
筆者以為,攝影師故宮拍攝人體藝術照事件與其說反映的是一些攝影人的無知和自我炒作,倒不如說是對當下人體藝術攝影這一領域諸多亂象的一次展現,所以當我們在批評這位攝影者的同時,更應該去反思如何從源頭上去杜絕此類事件的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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