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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好金融工具,助推文化產業發展 |
| 作者: 文章來源:中國文化傳媒網 點擊數 0 更新時間:2018/4/21 23:14:29 文章錄入: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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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產業專項債券及產業基金融資對接會為企業搭建融資平臺
對于很多文化企業來說,“債券融資”早已不是陌生的融資手段,但是否能將這項融資手段用到實處,也正在考驗文化企業的融資能力和實力。 2017年8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了《社會領域產業專項債券發行指引》(以下簡稱《指引》),明確提出“支持企業發行文化產業專項債券等社會領域產業專項債券”。對于這一政策利好,很多文化企業蠢蠢欲動。但哪些文化主體適合發債,債券融資有什么好處,文化產業專項債的發行成本如何,發債需要多長時間,申請發債對于發行主體累計債券余額有何要求等問題,直指文化企業痛點。 為了幫助文化企業提高融資能力,更好地發揮企業債券和產業基金對文化產業發展的融資促進作用,自4月10日起,由文化和旅游部文化產業司、國家發展改革委社會發展司共同主辦的“文化產業專項債券及產業基金融資對接交流活動”已陸續在深圳、北京、哈爾濱舉辦3場活動。截至目前,對接活動現場已有100多家文化企業報名參加,意向發債企業近20家。 優勢——國家支持鼓勵文化企業發債 《指引》鼓勵企業發行可續期債券,用于劇場等文化消費設施、文化產業園區等投資回收期較長的項目建設。對于項目建成后有穩定現金流來源的項目,允許以項目未來收益權為債券發行提供抵質押擔保;項目建成后形成商標權、專利權等無形資產的,經中介機構評估后,可將無形資產為債券發行提供抵質押擔保。文化產業專項債券利好有實力的文化企業融資,也有利于推進無形資產的評估和轉化,促進文化產業的健康發展。 在北京站的活動現場,文化產業司項目指導處相關負責人為文化企業解讀了國家最新的文化產業扶持政策。據介紹,“文化產業專項債”屬于“鼓勵類”債券;債券融資不需要資產抵押,可以憑借企業信用融資,節省了融資成本;債券申報可走發改委“加快和簡化審核類”債券審核程序(一般材料制作20個工作日,申請和審批30個工作日),操作流程簡便,極大縮短融資時間;同時債券融資彌補了銀行貸款融資額不足的缺口。 根據新元文智文化產業投融資數據平臺顯示:2017年,文化企業的債券融資達到2200億元,比2016年增加了150%。高速增長的背后反映出文化企業利用債券融資的需求越來越迫切。 作為活動的承辦方之一,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相關負責人詳細解讀了文化產業專項債的發行細則,包含申報流程和申報條件、募投項目要求、申報主體財務要求等。 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于浩洋也表示,在整體的債券融資中文化企業的債券融資相對于其他行業來說較低。因為文化企業屬于輕資產,企業資產規模并不大,所以債券融資充分考慮到文化產業的特點。但對于小微企業增信集合債券來說,募資還是有門檻的,其中規定集合債券的單個委貸對象發放的委貸金累計金額不得超過5000萬元,且不得超過小微債募集資金規模的10%。 難點——企業對金融手段不太了解 “企業發行債券相當于一次‘小上市’,能夠促使企業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高運營的規范性,有效提升公眾形象,為今后的IPO奠定良好基礎。”深圳文化產權交易所總經理助理王曉銳表示,“企業對金融手段不太了解,是文化企業融資真正的難點所在。” 類似情況從對接活動現場也可以窺見一斑。很多文化企業在路演過程中,以項目介紹為主,融資需求不明確,投資人對于文化企業的細分領域不熟悉,對接需求有差距。大部分文化企業還達不到發債標準,企業想在對接會上找的僅僅是股權融資的投資人。 王曉銳說:“此前,文化企業對于融資是停留在銀行貸款這一種單一方式上。近兩年在‘雙創’浪潮中,逐漸了解到股權融資、債券融資等概念, 但是怎么融、如何評估自身價值等還不清楚,文化企業在投融資的認識水平上亟待提高。目前大部分企業缺乏規范的商業計劃書,企業的商業模式核心產品不突出,應使用哪種方式融資還不太明白等,需要熟悉文化領域的專業機構進行輔導。” 作為活動的承辦方之一,深圳文化產權交易所(以下簡稱“深圳文交所”)是助力文化企業融資的平臺,與全國知名的券商、銀行、文化產業投資基金等500多家機構建立了緊密聯系。活動結束后,深圳文交所還會繼續跟進了解企業的實際需求,為它們對接更合適的金融資源,促進文化企業找到適合自己的融資渠道。 (記者 李琤) |